中级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_2018年北京经济师考试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1-09-25 来源:经济师考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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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统计师考试频道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发布的《北京2018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得知,2018年北京经济师考试其他注意事项安排已公布,具体如下:

其他注意事项

  (一)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进入考场,每个科目考试可提前15分钟交卷,两个科目考试合计可提前30分钟交卷、离场。

  (二)报考人员应做到诚信参考,若有违反,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四)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等17项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5〕2513号)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1元。

  (五)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下同)上公布。

  (六)考生可登录人事考试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网址:www.51cpta.com.cn),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七)考试成绩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证书发放事宜将在人事考试频道公布。

  (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九)纪检监察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考试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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