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2017年湖南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更新时间:2021-05-05 来源:规划师考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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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湖南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发放通知现已发布,为了方便考生对于该领取事宜的了解,下面为您整理了该发放通知的具体内容,希望考生尽早关注。如有关于建筑考试方面的信息,请关注建筑工程考试频道,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指导。

  2017年度城乡规划师资格证书现已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报名点所属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领取。各地具体发放时间及要求请登录相应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

  【证书管理】

  1、通过全国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核认定和特许,并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在一个注册期内(3年内),均可由个人提出申请初始注册登记。

  2、已取得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因离职、出境等原因超过3年以上者由个人提出申请办理初始注册登记。

  延续注册:

  3、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仍继续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的,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或登记。

  4、已经注册登记的人员,因故延时续期注册登记(含因故被撤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申请办理续期注册登记。

  变更注册:

  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或登记的有效期内有如下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变更注册登记:

  5、注册登记有效期内离、退休且所在单位不再返聘,而应聘于其他单位的;

  6、所在单位发生重大变化的(撤销、合并、转制等);

  7、工作调动的(含异地调动、辞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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