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限行规定2018_2018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聘 报名9月14日截止

更新时间:2019-12-30 来源:MBA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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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院招聘2人公告已公布。报名: 9月12日——9月14日截止。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和工作(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

(六)详细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报名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9时--9月14日16时。

报名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报考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未按字段要求填写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9月17日9时--9月19日16时。

招录单位对应聘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招聘方有权根据报考者提交的个人资料和招录人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8年9月21日9:00时--9月21日16:00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6:00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8年9月25日9:00时--9月26日16:00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五)*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10月10日9时--10月12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打印准考证。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科(浙价费[2018]21号)。

(六)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一门。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基建管理岗位以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写作为主,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结束后,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相关证件。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的证件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聘栏目)。

资格复审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八)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结构化面试,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九)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十)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力社保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政策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十一)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由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录用手续。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招聘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经研究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该岗位录用人选或减少该岗位录用人数。

联系方式


(一)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考指标将在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人才网上予以公布。

(三)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人才网和北仑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四)笔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五)咨询电话:15910859909(工作岗位相关事宜咨询),0574-87861637(考务相关事宜咨询)

(六)监督电话:0574-89284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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