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自行车大赛2018|2018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选聘 报名时间11月10日

更新时间:2020-10-21 来源:自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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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博硕引进计划”选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至11月10日截止。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根据市委、市政府《邢台市“百名博硕引进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决定2018年面向为区直部门和区属学校选聘一批博硕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

  博士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海外归国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硕士选聘对象为国内“双一流”院校(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国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照2018年泰晤士报世界大学排名,留学申请时须获得学校颁发的全额或半额奖学金,不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的奖、助学金。选聘院校名单见附件1)。现已在邢台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不纳入招聘范围。博硕人才引进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需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2.区直部门引进博硕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区属学校引进博硕人才,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流大学”建设A类院校和海外归国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流大学”建设B类院校“一流学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学科”硕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符合设置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聘用后即与选聘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未满有关政策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报名程序

  (一)报名。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均可。

  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0日。

  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2份(含电子版);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4张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报名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地点:邢台市中兴东大街1888号,创业服务中心大楼A栋340-1室。

  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每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材料包括《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海外归国博硕人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已就业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信;网上报名与现场选聘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及各项报名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邮箱:[email protected]。压缩包名称按“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张某+清华大学+博士研究生”,并拨打公告后注明的联系电话予以确认。

  (二)资格审查。区组织人事局对报名人员的《邢台经济开发区2018年“博硕引进计划”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就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名的意见,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测评考核。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根据测评考核情况,按岗位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由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根据测评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区“博硕人才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先签订“三方协议”,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后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联系方式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并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319-3636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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