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限行规定2018]2018浙江省宁波市第二十届高洽会市交通委招聘 报名截止9月20日

更新时间:2019-11-01 来源:雅思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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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管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以“宁波市第二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洽谈会”的高学历人才开放式洽谈会上现场设摊报名为主,同时也可通过网络邮件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8:00-15:0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7号、8号馆(鄞州区会展路181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9月20日17:00止,以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电话确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确认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0日的09:00-17:00。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

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email protected]。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email protected]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高洽会现场将报名表、本人简历等材料原件,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凭学生证、学校推荐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递交给招聘单位。通过网上报名的需将上述材料以电子扫描件等形式发送至相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
3.资格初审

2018年9月21日-2017年9月27日期间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向资格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8年10月10日前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http://jtw.ningbo.gov.cn/)上公布。

4.相关说明

(1)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具体的资格复审时间和考试时间、地点等。

(二)资格复审与考试

1.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凭学生证、学校推荐表,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或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准考证》。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形式为综合笔试和面试。其中,报考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规划研究、综合文字岗位的,采取“综合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报考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公路项目前期管理岗位的,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小于30:1时,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如符合应聘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或大于30:1时,采取“综合笔试+面试”的办法进行。

面试对象从综合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综合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综合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布。
综合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考务工作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组织人事处牵头组织,招聘单位参与。综合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单项不足60分者即为考试不合格,淘汰。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成绩

参加“综合笔试+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参加直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综合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报经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党委审核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方式

宁波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监督电话:0574-87398403,联系人:应老师。

宁波市铁路建设指挥部咨询电话:0574-87898579,联系人:孙老师。

宁波市交通发展前期办公室咨询电话:0574-81850905,联系人: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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