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扫黄2018|2018年广东潮州工商局第二批录用公务员公示【9月10截止】

更新时间:2019-09-18 来源:公务员考试 点击:

【www.scabjd.com--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网权威发布2018年广东潮州工商局第二批录用公务员公示【9月10截止】,更多2018年广东潮州工商局第二批录用公务员公示【9月10截止】相关信息请访问公务员考试网。

【导语】2018年广东潮州工商局第二批录用公务员公示为期七天,考生可以根据时间及时查阅本次公示内容,以免影响后续工作,接下来就本次工商局第二批录用公务员公示为您做详尽的介绍,欢迎大家的关注。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现将我局拟录用公务员(第二批)共10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天(2018年9月4日至9月10日)

受理单位:潮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

监督电话:0768-2289915

>>>相关阅读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本文来源:http://www.scabjd.com/zige/40125/

推荐内容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