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精选六篇

更新时间:2023-11-24 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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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精选六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1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5月26日起

关于领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取得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考生,于5月26日、27日(8:00-11:30,14:30-17: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准考证遗失者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三楼)领取合格证书和登记表。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周一至周五)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因财政部系统问题,报名序号为13044――14224的初级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登记表尚未下发,此号段的考生若急于使用证书,可以先到我中心领取合格证书,待省里下发登记表后再到我中心领取,领取时间我中心将群发短信或在网站上发布工作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5月23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2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领取名称: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

证书要求:全科考试合格(厦门考区)

领取内容:合格证书及登记表(登记表需存入个人档案,遗失不补)

领证要求:1、本人: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www.xmks.gov.cn成绩查询栏查询的报名序号)。

2、代领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名序号)。

领取日期:年12月14日、15日,逾期请至本中心教材部领取。

领取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内(8:00-11:30; 15:00-17:00)

领取地址: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3

宁夏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会计师)合格证书现已制做完毕,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到所在地级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考生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代领手续。

咨询电话:

银川市财政局会计科(银川市市民大厅) 0951-5555318 石嘴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2-2218425 吴忠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3-2138249 固原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4-2088165 中卫市财政局会计科 0955-7067882

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5年5月26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4

广东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发放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的通知

粤人考函〔2015〕106号

省直考区考生:

我局定于2015年11月10日至20日发放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合格的省直考点考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五5:00),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20-37605711。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四楼。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5年11月9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5

辽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关于公布20取得初级会计资格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会[]169号)的有关规定,经过网上公示,确认丁川川等3586名同志取得2014年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请上述人员到报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合格证书,具体时间和地点,请关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特此通告。

附件:20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福建厦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6

福建厦门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关于领取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请参加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于5月14、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注:无准考证请提供在我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查询的证书管理号)前往我中心(湖滨东路319号人才市场大院内C座3楼)领取合格证书。若需他人代领,请同时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及考生身份证原件。逾期请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本中心教材部领取。谢谢合作!

注:请考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到本中心办理。

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

205月13日

本文来源:http://www.scabjd.com/caijing/25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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