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集合5篇

更新时间:2023-11-03 来源:自主招生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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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集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中毕业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为切实做好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范围

江西省。

三、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的数据为准)

单独招生分专业计划表: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1

630206

投资与理财

20

三年

5000元/年

2

630103

资产评估与管理

20

三年

5000元/年

3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20

三年

5000元/年

6

610201

电子商务技术

20

三年

5000元/年

5

610205

软件技术

20

三年

5000元/年

6

610207

动漫制作技术

20

三年

5000元/年

7

630205

保险

20

三年

5000元/年

8

630101

财政

20

三年

5000元/年

9

630801

电子商务

10

三年

5000元/年

10

630903

物流管理

20

三年

5000元/年

11

640101

旅游管理

10

三年

5000元/年

12

640105

酒店管理

20

三年

5000元/年

13

670204

旅游英语

20

三年

5000元/年

14

670202

商务英语

20

三年

5000元/年

合计

260

四、报名须知

(一) 招生对象:已通过江西省20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普通高中生和“三校生”。

(二) 报名方法: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财经职业学院网上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年单独招生报名表》(没有条件下载表格的考生可在现场确认时到我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后填写)。2、考生也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三)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17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四)考生到学院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表》原件(也可来我院现场确认时领取并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专业技能证书原件;

4、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五、考核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考试,二是综合素质测试,总分400分。

(一)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测试: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基本素养,总分100分。

(三)考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上午 文化考试:8:30-10:30 综合素质考试:10:40-12:00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将不予录取)。

(二)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优惠加分相关政策。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考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4号)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八、相关事宜

(一)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不能再参加当年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二)考生被学院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九、时间安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时间为准)

序号

具体时间

内容

说明

1

2月27-3月5日

报名

考生登陆学院招生网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2

3月6日

审核

学院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

3

3月8日

公示

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公示。

4

3月10日

确认

考生到学院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并核发准考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5

3月11日

考试

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技能)测试。

6

3月16日

拟录取

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

3月16日

公示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8

3月24日

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9

3月25日

公示

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通知书。

十、学院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邮编:33

招就处电话:0792-8183118 8117429 8183228 8139733(兼传真)

联系人:赵凯老师 符武斌老师

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网发布。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二○一七年二月十九日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教基〔〕146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重点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教基〔2013〕147号精神,在认真总结历年招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年乐清中学实行提前自主招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有利于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推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的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为了加强对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领导,成立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叶文杰任组长,詹庆岳、魏樟庆、李马顺、傅华琳、朱观敏为成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提前自主招生对象为具有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学业成绩优秀,身心健康并具有乐清市初中学籍(推荐学校学籍)或乐清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招生名额

招生名额共80名。根据考生参加乐清中学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择优招录。

五、推荐办法

(一)推荐依据:各学校根据报名学生的德、智、体各方面情况,按照相关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科考试总成绩择优推荐。其总成绩的构成为:八年级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20%,九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占40%、本学期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适应性测试成绩占40%。

(二)推荐人数及办法

1. 推荐名额分配方法:根据各学校至上乐清中学公费线且被乐清中学公费(含定向生达到公费线以上,保送生提前录取250分以上)录取,并就读乐清中学的学生数累计达到13人以上,以15:4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各初中的推荐名额见附件1)。

2.各学校推荐人数:

(1)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根据推荐名额数确定推荐学生数。

(2)其余初中学校(除20所外)在具有本校学籍的报名学生中,各校均推荐1人。

3.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占该初中学校的推荐名额(以下简称四类考生)。

(1)获得“生活中数学”竞赛温州市一等奖的;

(2)获得“乐清市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的.;

(3)初中阶段曾参加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温州市三等奖以上的。

(4)初中阶段曾获得温州市、乐清市小数学家、小文学家和小科学家称号的。

六、操作程序及要求

(一)各初中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亲属回避制度),并张榜公布学校领导小组名单、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名额、推荐对象。

(二)考生材料申报。各初中要根据本方案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方案”,于2014年3月24日前将推荐学生汇总表的Excel电子表(见附件3),其中一份发送到教育局普教科备案(邮箱:**),另一份发送到乐清中学教务处,并附考生电子照片(邮箱:**),所报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有效。

(三)考生资格审查。3月26日前完成对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学生名单,同时将符合条件的参加测试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3月28日下午15:00前,各初中校到乐中教务处领取准考证,并带推荐学生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材料。

七、综合素质测试

(一)测试时间和方式。测试时间: 2014年3月29日。由乐清中学组织命题、测试和评分阅卷等工作。

(二)测试内容:

1.测试学科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四门学科合计测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各科测试范围为七年级至九年级上学期止。

八、录取办法

(一)设立最低录取分数线: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排名为前135名的考生成绩,作为本次自主招生录取的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分数线下的学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工作在教育局监督下由乐中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1.首先在附件1中的20所初中学校的考生中,各学校按规定参加考试人数的4:1分别择优录取(录取数取整数四舍五入)。

2.再在除20所初中学校以外的其他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择优录取3名。

3.然后再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已上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未取四类考生中择优录取不超过4名。

4.最后在上述三项录取完成后,若录取人数不足80名,再在参加本次综合素质测试的未取考生中择优录取,直至录取人数达到80名。

5.预录取名单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和乐清中学网站上公示。

(三)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同分”考生人数多于录取名额尾数的情况时,则按“同分”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再以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择优录取;如还相等,则以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四)4月10日前,领导小组将已录取的学生名单公示,经乐清市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后,报温州市教育局备案,并录入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九、有关规定

(一)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温州市201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乐清中学报到,若未如期报到或参加2014年各类升学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学生录取后,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被推荐学生所在初中下年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出现上述情况其学校的录取名额不补,收回的名额用于乐清中学面向全市招收统招生。

(二)被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乐清中学将自主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

(三)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由乐清市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提前自主招生学生的条件和操作程序,积极稳妥地做好考生的推荐工作;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乐清中学提前自主招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4年乐清中学自主招生推荐表

3.2014年乐清中学自主招生学生推荐名单汇总

4.有关事项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3

20XX至20XX学年第一学期

一、指导思想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本学期教学工作要继续强化质量意识、特色意识、课程意识、创新意识、目标意识及服务意识。

深入开展课题研究和常规教研活动,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规范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品位;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生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1、进一步抓实常规教学,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2、继续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设教师教有特点、学生学有特长、课堂具有特色的教学氛围。

3、巩固校本课程特色的研究,探索能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的特色校本课程,拓宽现有课程。

4、加强学科建设的力度,力争所有学科全面发展,并重点抓好英语学科特色和薄弱学科的建设,培育阳光、大气的学生。

5、扎实开展教改教研,进一步加强集体备课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的研究,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加强教研组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教研组的力量,完善并规范电子备课,做到资源共享。

7、严格执行学科三级管理制度,加强学科教学指导,形成一定的课堂教学新模式,全面提高各学科教师的教学水平。

8、树立质量目标意识。

1-2年级语文、数学及格率达95%以上,优秀率达50%以上,3-6年级各学科及格率达90%以上,优秀率达40%以上。

学习能力达标率低中段98%,高段达100%;综合实践课学生参与率达100%;体育达标率达98%;音美合格率达100%。

9、丰富学生课间锻炼,继续开展精品体育项目,形成我校富有特色的体育大课间活动。

三、工作要点和措施: (一)注重工作实效,促进教务工作有序化。

1、加强学籍管理,做好一年级新生的报到注册工作,使适龄儿童入学率100%。

严格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等制度。

2、根据上级要求,开足开齐课时,不延长学生在校活动时间。

3、依据学校制度,及时高效安排好教师上课、调课、排课等任务,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运转。

(二)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完善教学评估体系。

1.严格执行各项教学常规的管理制度,每月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2.校教研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将计划抓落实。

3.经常组织教师学习课程标准,钻研教材,探讨教学方法,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4.各任课教师,按要求书写详案,平时作业要及时批改、讲评,及时总结教学得失。

5.组织好全镇小学期中、期末的监考,评卷及质量分析工作。

6.要求教师经常家访,开好家长会,加强家校联系,耐心辅导特殊生。

7.加强毕业班教学,经常召开毕业班教师会议,探讨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的方法。

取长补短,齐心协力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8、进一步加强随堂听课的力度。

校领导要加强随堂听课力度,并跟踪听课,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交流,及时解决。

9、继续推行每周多次教学巡查制度。

落实教学常规的巡查,每天做好记载,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教学问题。

(三)深化常规教研内涵,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

1、加强专用室的使用与管理

a.重视功能教室管理工作,加强功能教室的卫生和使用等常规管理。

b.提高现有功能教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服务于教学工作。

c.要求功能教室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能按各项规章开展工作。

2、加强教研组的建设,规范各教研组的常规教研活动。

以集体备课的探讨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为重点,扎实开展教研活动,做到有准备、有主题、有主讲、有记录,确保每周常规教研活动有序、有效。

通过集体的研究和资源共享,促进教师的业务水平不断地提升。

(四)以教学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学科管理制度

1、进一步狠抓质量基础工作。

加强低年级的基础知识和学习习惯的培养,抓好学生双基的落实,加强质量的分析和调研,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各学科的教学诊断。

2、加强六年级备考研究力度,把好毕业班学生的质量关,做到培优、辅差同步进行,强抓时间,整体提高,确保学校毕业检测地位的提升。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4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XX7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XX]2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录取的原则。

3.坚持“划片招生、定点报名、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学),均须登记入学。

若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缓、免入学者,监护人可向学校申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缓、免学手续。

三、招生计划和范围

1.城区(东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小学招生计划和范围(见附件1)。

2.农村小学招生根据生源实际,按户籍辖区所在小学免试就近入学。

四、招生办法

(一)先录取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与房产证一致和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剩余学位,依次按下列批次录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有效房产证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暂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除外,下同)。

录取过程中,遇某一批次学位不足时,则该批次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派满为止。(电脑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招生户籍要求。适龄儿童要求户籍与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上,户籍迁入本片区招生范围的时间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若迁入时间在20XX年12月31日之后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校或该片区定点学校报名登记。

学校招生房产要求。房产证须住宅用途,其办证时间截止日期至本方案发文之日。房屋产权人应是儿童父母,且房产面积应大于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则不受面积限制。共有商品套房产权者,其个人产权应大于50%。“三代”同户同住(同一家庭户口簿,有祖辈房产证,“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可视同片内生。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划片招生、定点登记、就近入学”招生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父母双方均在新罗城区暂住一年以上,合法从业,并且持有公安部门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暂住证办证截止时间20XX年6月30日)(本区户籍除外)及《福建省就业失业证》。凡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持相关材料到暂住片区定点学校登记(见附件2),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见附件3)。《暂住证》办理时间在20XX年6月30日之后的,到XX开明小学、铁山XX小学、东肖XX小学、红坊XX小学等报名登记。

(三)提交材料:

1.新罗区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1)户口簿;(2)房产证;(3)父母双方身份证;(4)“三代”同户同住的还须提供祖辈身份证;⑸儿童预防接种证。(农村小学的适龄儿童只提供(1)、⑸项材料便可)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登记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A4纸):(1)户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工商营业执照》;

(3)父母双方的《暂住证》(新罗区户籍无须提供);(4)儿童预防接种证。

(四)报名登记时间:

1. 本片区户籍、房产的适龄儿童:7月10~11日。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7月15~16日。

五、有关规定

1. 符合该片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未按规定时间到片区学校报名登记、建档的,如果本片区学校学位录取已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片区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入学。

2. 有效房屋产权证须住宅用途的房产证;二手房该房源必须无该校在校生入学记录。

3. 适龄儿童只限报一所学校,重复报名登记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政策性照顾

1. 招商引资。根据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优惠扶持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龙政综20XX58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其政策性照顾对象为:

(1)20XX年度被授予“新罗区重点企业”的企业法人代表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非新罗区户籍在本区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达300万元以上,且年纳税100万元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罗区户籍的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高级技术人员的子女。

2. 拥军优属。新罗辖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企业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⑴企业营业执照;⑵企业验资报告;⑶近三年完税票据;⑷户口簿;⑸父母双方身份证。其中:受聘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三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受聘高级技术人员还须提供省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资格确认文件。现役军人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⑴军官证;⑵家属户口簿;⑶双拥办(或军分区)有关证明。

申请政策性照顾入学者,按其入学意愿于7月7~8日分别到市教育局初教科、区教育局初教股送审相关材料。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者,填写《新罗区小学招生政策性照顾入学申请表》,按规定时间到照顾入学的学校登记建档,填写《新罗区20XX年小学新生资格审核登记表》。

七、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据招生有关规定,保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绿色通道”畅通,教育局及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风,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相关学校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准拒绝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入学,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本片区应接收的学生,不准采取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若发现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区教育系统纪检监察举报电话:23XX2。

招生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家长及社会十分关注。各校领导、教师应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确保今年我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

八、本方案由XX市XX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5320XX112

附件:

1. 20XX年XX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范围一览表。

2.XX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点登记学校一览表。

3. 城区小学电脑派位后未被录取者统筹安排一览表。

中学提前自主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篇5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2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①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②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③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城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④在城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 ③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

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三)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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