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2017年河北张家口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8月3日前

更新时间:2021-09-08 来源:一级建造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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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7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时间各地区正在陆续公布。了解到2017年河北张家口一级建造师(含增项)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发布,以下为您详尽介绍一下本次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安排,希望考生及时查阅。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8月3日前到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56号(张家口市职称考试管理办公室)领取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含增项)资格证书。

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领,须携带考生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相关阅读—【注册管理】

(一)、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一级建造师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四)、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五)、行政许可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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