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gdp】2017年浙江金华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更新时间:2019-06-16 来源:一级建造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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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各地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已接近尾声,近期2017年浙江金华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通知也随之发布,为了方便考生的查阅,以下是为您分享了该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工作的具体安排,欢迎大家的关注。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增项)合格证书已开始领取,请未申请过邮寄的考生前往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人力社保服务区9、10窗口现场领取,咨询电话:0579-82462336。

  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注意事项: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省禁止他人代领)。

  所需携带资料一般包含: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若为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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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一级建造师成绩是否需要一次通过全部科目,答: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动弹治理办法,即: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必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但并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需通过几个科目或必需通过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为一年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这些理解都是不准确的。另外,免试部门科目的职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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