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2018重庆长寿事业单位招聘112人 报名时间10月8日至10月11日

更新时间:2020-07-01 来源:事业单位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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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程序,供您参考。

招聘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2);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自愿在长寿区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和所需资格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长寿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教委招聘的岗位。

  (三)工作经历、年龄有关事项

  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本次简章所指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的,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报考的,其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审核报考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或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时,应先征求招聘单位同意并书面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提交报名申请;《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培养高校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经招聘单位审核同意并书面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招聘岗位(附件2)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招聘岗位(附件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考试招聘岗位(附件2)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查询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中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附件2中各个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进行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或按《简章》中“专业审核有关事项”的要求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2.承诺诚信报考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次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在2018年10月8日上午9:00时至10月11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s.cq.gov.cn)公告栏,点击“长寿区2018年第三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电子照片由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8年10月12日下午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4.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2018年10月14日晚上24: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其中参加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术科测试招聘岗位的按一科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cs.cq.gov.cn)进行公布。

  5.打印报名信息表

  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

  6.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确认参考的考生,于2018年10月18日上午9:00时至10月19日晚上24:00时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打印权限不再开放。

  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现场报名

  本次考核招聘的岗位(附件1)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核招聘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考核招聘的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

  2.考核招聘报名地点: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长寿区桃花文苑西路2号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

  3.考核招聘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及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附件4)。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给《面试准考证》。

  (三)开考比例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聘的,由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联系方式

  1.因工作需要,本次长寿区商贸物流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长寿区城市开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的工作人员全部先借用到长寿区城市拆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2.招聘条件、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招聘单位和长寿区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023)40661621。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等有关问题,请咨询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023)40469077、40892765、40256933。

  4.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长寿区政府门户网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6.请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email protected](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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