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淄博市公安机关事业编]2018年青海公安机关考录警察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6月26日

更新时间:2021-05-25 来源:公务员考试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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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年青海公安机关考录警察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定于6月26日,下面将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公告的原文为您整理如下,欢迎考生及时关注。

现将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及递补人员名单公告如下。已通过体能测评考生面试时间请注意近期青海人事考试网公告。

另:一、递补人员体能测评时间为6月26日上午9:00。地点、项目、要求与6月15日公告相同。递补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递补的考生,请尽快与报考职位所在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进行资格复审工作,报考省直单位的考生请与报考单位联系进行资格复审工作。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 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附件:                                 

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结果
青海省2018年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递补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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