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2021-11-10 来源:会计职称考试 点击:

【www.scabjd.com--会计职称考试】

会计职称考试网权威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增值税税率,更多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相关信息请访问会计职称考试网。

【导语】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备考即将开始,为了让考生更好掌握知识点特发布“2019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入门基础:增值税税率”通过本文学习需要掌握第四章增值税内容,希望考生提前预习,全面掌握考点。

  增值税税率

  1、基本税率

  (1)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增值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

  (2)一般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7%。

  (3)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低税率

  (1)自2017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①农产品;

  ②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③饲料;

  ④音像制品;

  ⑤电子出版物;

  ⑥二甲醚;

  ⑦食用盐

  (2)一般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3)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电信、金融、现代服务(除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不动产租赁服务外)、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除转让土地使用权外),税率为6%。

  3、零税率

本文来源:http://www.scabjd.com/caijing/185142/

推荐内容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