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幼升小政策2018|2018陕西西安幼升小集体户及随迁子女入学登记事宜

更新时间:2021-04-18 来源:教育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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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我国,孩子上学是一件大事,无论如何,家长都不会在教育问题上落后于人。让很多人头疼的问题就是外来务工子女入学问题了,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孩子上学总需要经历一番曲折。为了让孩子可以顺利入学,精心整理了西安市集体户口及随迁子女入学登记事宜,希望对孩子升学有帮助。

  雁塔区

  按照2018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安排,为方便进城务工人员就近咨询登记,我局对持有“四证”申请在雁塔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审核登记。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解决学位。安排学位不按先后登记顺序,家长可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登记日期内进行登记。

  登记日期:

  小学:6月19日-6月26日(双休日休息)

  初中:7月6日-7月13日(双休日休息)

  登记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登记地点:

  小学

  1、大雁塔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南路社区

  2、小寨路街办、长延堡街办辖区咨询登记点:西姜村小学旁

  3、电子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区教师进修学校

  4、曲江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雁塔区余王扁小学

  5、等驾坡街道办事处辖区登记咨询点:雁塔区东等驾坡小学

  6、丈八街道办事处辖区登记咨询点:雁塔区双水磨小学

  7、鱼化街道办事处辖区咨询登记点:鱼化会议中心

  中学:

  1、东片登记点:市78中学

  2、中片登记点:市45中学

  3、西片登记点:市14中学

  注意:

  1、安排学位不按先后登记顺序,家长可安排好自己的时间,在登记日期内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办理。

  2、家长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内容或使用虚假证件,取消在我区入学资格。

  3、凡因“四证”不全及审核未通过者,不予登记。

  新城区

  新城区集体户子女入学

  新城区集体户的适龄儿童、少年,持集体户口卡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区教育局指定学校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间:6月12日-15日。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四证审核”制度,在区教育局指定学校进行审核并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登记时间:6月12日-15日。

  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新城区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鄂邑区户籍到新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未央区

  凡符合我区义务教育学段政策准入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附件2),由学生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持相关证件和证明到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由居住地对应学区学校根据招生程序办理入学手续。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我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小学:严格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要求,按照“相对就近、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原则安排入学。

  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凡在我区小学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无需“四证”信息登记,由毕业学校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对应中学办理入学手续。对应中学因学位饱和无法接收的,由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

  灞桥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登记时间:6月29—7月3日

  登记地点:去相应地点咨询登记(可参考其他区)

  所需材料:携带四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流出证明、户籍证明)

  沣东新城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按照“学校登记、四证审核、校区统筹”的办法安排入学。具体要求同上几区。

  随迁子女四证审核办法:

  (1)根据市教育局的安排,我区今年继续为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试点区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四证审核采取“网上证件审验”与“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登陆2018年沣东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入学随迁子女服务系统(www.xaywjy.com)进行网上证件登记审验。时间是5月29日至6月8日。

  (3)随迁子女父母收到证件审验通知短信后,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时间是6月11日至6月15日。随迁子女父母在网上登记审验未收到短信通知的,也应在此时间段带领子女持“四证”到居住地学区所在学校审验点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登记。

  长安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一办〔2018〕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精神,结合长安区实际,现就长安区2018年义务教育入学工作通告如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

  (1)西安市教育局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西安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及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2)办理流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按照“现场审验分流派位学位认定”三个环节办理。未按规定流程完成学位申报的,不予安排入学。

  第一环节现场审验:6月16日至21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四证”材料(见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申报,接受审验(韦曲、郭杜街道设多个随迁子女登记点,请就近选择登记。登记点仅负责登记信息,学生入学由街道中心学校、区教育局统筹研究后分流派位。见附件5)。

  第二环节分流派位:7月1日至3日,发放《分流派位单》。“四证”材料通过审验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按现场审验登记时通知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分流派位单》。

  第三环节学位认定:7月4日至5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持《分流派位单》,按照派位单规定的时间,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未按时到派位学校进行学位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派位入学资格,不再予以安排。

  初中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定义见上文说明)小学毕业后,申请到长安区公办初中入学的,持小学毕业生《学籍卡》、“四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17-18日到居住地就近的公办初中申请学位(申请在韦曲街道公办初中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7月17-18日统一到韦曲街道中心学校进行登记、分流)。

  其他城区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各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入尽入。

  (1)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取得西安市居住证的务工人员;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国际港务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

  (3)“四证”具体内容。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地点、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公办学校资源不足的,区县教育局可统筹安排进入接受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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