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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一、纳税义务人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企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有收入的组织>企业)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和非纳税人的划分
(二)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一)纳税人与非纳税人的划分
【解释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非法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解释2】所说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据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包括境外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解释3】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专业划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解释1】居民企业认定双标准:其中注册地标准是主要标准,实际管理机构标准是附加标准。(符合一个,即可认定为居民企业)
【解释2】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二、征税对象(客观题考点)
按照所得的内容划分
生产经营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其他所得(正常经营期间)
清算所得(清算期间)
按照所得的范围划分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一)居民企业—来源境内、境外的所得(无限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来源境内的所得(有限纳税)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种类
税率
适用范围
基本税率
25%
适用于居民企业
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两档优惠税率
减按20%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减按15%
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预提所得税税率(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
20%(实际征税时适用10%税率)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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