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级建造师_2018河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邮寄发放9月30日起

更新时间:2020-07-01 来源:一级建造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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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8河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邮寄发放通知已公布,发放时间定于2018年9月30日起,那么,本次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邮寄发放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下面为您详尽介绍一下本次证书邮寄发放的具体要求,供您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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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从2018年9月30日起,我中心开展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邮寄发放服务。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跑办次数,减轻企业负担,经研究,从2018年9月30日起,我中心开展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邮寄发放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应在申报一级建造师注册事项时(出省注册除外),在厅网站“政务服务”栏目内“部级审批注册事项登记”内选择是否需要邮寄服务,并认真填写邮寄信息。

  二、申请人选择邮寄服务的,注册证书制作完成后,我中心将按照申请人填写的邮寄信息进行邮寄发放。

  三、邮寄发放采取邮寄到付方式,费用由快递公司按规定向收件人收取并出具发票。

  四、快递公司邮寄地址覆盖不到的乡、镇、村,由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收件人,确定投递送达地址及支付邮费方式。

  邮寄发放技术咨询电话:16631110610李星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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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管理】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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